安龍出臺“六條紀律” 為甲流防治“保駕護航”
安龍“六條紀律”為甲流防治“保駕護航”
亮點黔西南訊 為切實做好甲流防控工作,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,維護社會穩(wěn)定,確保甲流防治工作順利進行,近日,安龍縣紀委、監(jiān)察局出臺文件,對防治甲流工作提出“六條紀律”。
這六條紀律是:一是嚴守政治紀律,確保政令暢通。要求各鄉(xiāng)鎮(zhèn)、單位要進一步提高認識,增強防控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,把甲流防控工作作為當前的一項重要工作抓緊抓實。凡在甲流防控工作中撤離職守、臨危退縮的黨員干部職工,按黨紀政紀有關規(guī)定從嚴從重處理。
二是嚴守組織紀律,確保統(tǒng)一指揮。要求要牢固樹立全局觀念,嚴格個人服從組織、下級服從上級、局部服從全局的組織紀律和工作紀律,在人力、物力、財力等方面服從統(tǒng)一安排和調度,做到急事急辦、特事特辦。對在防控工作中推諉扯皮、不服從指揮而貽誤工作的,堅決追究有關責任人和單位負責人的責任。
三是嚴守工作紀律,確保工作效率。通知指出,面對全國嚴峻的疫情防控形勢,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,多次召開專題會議,對全縣甲流防控工作進行了全面安排部署。成立了以縣委書記任指揮長,縣長任常務副指揮長,縣委、縣政府分管領導任副指揮長的甲流防控指揮部,下設辦公室于縣衛(wèi)生局。要求各鄉(xiāng)鎮(zhèn)、有關單位要根據縣委縣政府和防控指揮部的部署和要求,建立完善工作機制,周密部署,及時準確地掌握和上報疫情,絕不允許緩報、瞞報、誤報和漏報,一旦發(fā)現(xiàn)疫情,有關單位必須按規(guī)定及時果斷處置,確保各項防控工作落實到位。
四是嚴守宣傳紀律,確保導向正確。要求廣大黨員干部、國家機關工作人員,要堅持正確的宣傳輿論導向,不信謠、不傳謠,自覺維護社會穩(wěn)定,用科學和事實宣傳、教育、鼓舞群眾。凡違反宣傳紀律,散步與中央方針、政策相違背言論,或制造、傳播、擴散謠言破壞安定團結,造成惡劣影響的直接責任者,從重或加重給予黨紀政紀處分。
五是嚴守財經紀律,確保資金落實。要求各有關職能部門要加強對甲流防控資金、藥物和醫(yī)療器械等款物管理使用情況的監(jiān)督檢查,切實保證防治款物用于甲流防治工作,一經發(fā)現(xiàn)有貪污、私分、截留、挪用的,依紀依法從嚴從重處理。
六是嚴守責任追究,確保責任落實。要求各鄉(xiāng)鎮(zhèn)、有關部門要建立防控工作責任制,任務、責任明確到人。對工作不力,履行職責不到位,造成疫情傳播和擴散的,要嚴肅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。觸犯法律的,要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。(楊 煜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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